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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醉驾电动车罚500元! 4月15日起,昆明这些行为要罚款扣车!

从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将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届时,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方能办理注册登记;

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对相关违法行为,昆明交警将严格查处:

图片据昆明交警微信公号

为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进一步规范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以及道路通行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将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


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国标”,全面加强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期间,对在用的未办理物联网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截至2019年3月27日,全市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共计办理电动自行车20万辆。现该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目前,距离2019年4月14日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限仅有17天,昆明交警提醒市民,新购或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从4月15日开始,昆明市将不允许生产、销售、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热点问题答复

01

可折叠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办理注册登记?

只要是使用电驱动的两轮车辆,都应当按照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因此对于代驾、快递等使用折叠电动自行车的,应当于2019年4月14日以前,到昆明市交警支队各大队办证点办理注册登记。

02

办理过物联网号牌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怎么办?

根据国家标准(GB7258-2017)的相关规定,三轮、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对于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车注册登记后,属于摩托车的,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摩托车的限制区域行驶。

03

在4月15日前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目前,凡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在昆明市公示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均可在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交警一至十大队办公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进行办理。


在此提醒各位驾驶电动车上路的朋友们: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其实,基本交通规则都容易理解

但是对于超标电动车

相信还有很多朋友们不清楚

下面就先给大家普及下“新国标”

↓↓

什么样的电动车是“超标车”?

无牌无证的电动车能不能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是否要全部淘汰?

现在想买电动车该怎么选?

……

关于电动自行车的这些事儿

和老百姓息息相关

下面小编就大家所关心的问题

做详细解答!

↓↓↓

1、你的电动车超标了吗?

新国标出台以后,国内的电动两轮车标准将形成由: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构成的技术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新国标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①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动摩托车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

②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2、已购买不符合新标电动车怎么办?

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公安机关禁止通行区域以外的道路行驶,且自2019年4月15日起过渡期为4年。过渡期满,不得上道路行驶。

3、须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种类

①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②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③已安装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绿色的号牌),不再另行办理登记。

4、办理所需材料

本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代办人办理,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之外,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购车发票原件、车辆合格证原件、电动自行车。

5、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册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按照昆明市《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及《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公告》要求,“非标”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019年4月14日结束,自2019年4月15日起,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届时,昆明交警将依法对驾驶未注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进行处罚,即“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册登记”的,将依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处200—500元罚款,并可扣留车辆。


常见问题解答

(一)购车发票遗失如何办理登记?

1.购车时间不长,车辆较新的,告知申请人到经销商处重新补开购车发票。

2.购车时间较长,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申明书》参考内容见附件)。

(二)持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如何办理登记?

1.购车时间不长,车辆较新的,告知申请人到经销商处重新补开购车发票。

2.购车时间较长,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可参照购车发票遗失《申明书》进行书写。

(三)合格证遗失或发票、合格证都遗失的如何办理?

对于购车时间不长的、车辆较新的,告知申请人到经销商处重新补开购车发票;购车时间较长的、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后予办办理登记。

(四)二手电动车如何办理注册登记?

提供购车发票和购车协议(凭证),以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进行注册登记。

(五)关于报废年限的问题?

《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过渡报废时限为四年。

(六)电机更换的如何处理?

车架号核对无异常的,由申请人就电机更换情况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保证该车为其本人合法所有,予以办理注册登记。

(七)是否可以代办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可以,代理人应当提交的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

(八)发票上未填写电机号与车架号的怎么办理?

购车时间不长,车辆较新的,告知申请人到经销商处重新补开购车发票。购车时间较长,车辆较旧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书写《申明书》,可参照购车发票遗失《申明书》进行书写。

(九)关于《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相关内容的解读。

《通告》中已明确,对于悬挂物联网号牌或者此次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车的,自2023年4月15日起,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凡是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不受行驶时限的限制,2023年4月15日起,仍然可以上道路行驶。

已办理过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产品目录内的,车主可到交警部门免费更换合标车号牌,更换后车辆不受行驶时限的限制,2023年4月15日起,仍然可以上道路行驶。

(十)国标的标准怎么把握?以后应当怎么购买电动自行车?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在产品目录以内的电动自行车就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我市目前已公示了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产品目录,请按照该产品目录进行购买。对达标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准备工作及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审核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来源:春城晚报

编辑:杨维涵

责编: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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